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姓名:王晔职业:律师电话:13366825130邮箱:wangye714@sina.com个性介绍:北京大学法学学士,曾任房地产行业维权记者、知识产权代理人、投资企业专职法律顾问等职务,现为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,办案雷厉风行, 服务细致周密,睿智进取,擅长公司、知识产权、合同纠纷、等法律事务。其法律知识精深,善于针对公司的具体情况预防法律风险,曾为多家公司起草及审订各类合同,其所起草的诸多合同如:《投资合作协议》、《股权转让协议》、《***公司章程》《软件外包协议》《软件开发协议》《企业挂靠协议》《专利使用许可协议》等,都受到了委托人的好评,与委托人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关系。

酒瓶里有壁虎? 打工仔敲诈燕京啤酒被判刑

2007-04-03 18:35 阅读(?)评论(0)
 “我从啤酒里喝出只死壁虎,不给十万元我就给你们曝光”,为获取不当利益,四川来京人员牟松将一只壁虎放入燕京啤酒里,然后以此向燕京啤酒公司索要10万元钱财。今天上午,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法院以敲诈勒索罪判处牟松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。

    据了解,牟松曾经见到过有人以啤酒里有污物为由,向啤酒公司索赔的事件。来到北京后,牟松一直没有找到合适的工作。2006年7月14日晚上,牟松从大兴一家超市里买来几瓶啤酒,将一只瓶嘴泡在热水中慢慢泡开,敲开瓶盖,将一只死壁虎放进瓶子里,后将啤酒瓶重新盖好后,再从另外一只未开封的啤酒瓶上撕下封条封上,然后为啤酒瓶拍照。

    此后,牟松多次打电话或当面以啤酒里有壁虎,致使自己的身体和精神都受到严重损害为由,要求燕京啤酒公司赔偿损失10万。

    为了吓唬住对方,牟松还专门委托律师帮自己写了一份起诉状,要求燕京啤酒公司赔偿精神损失费10万元,如不答应,就将起诉到法院并向媒体曝光。多次索要不成后,牟松将损失费降至26000元。

    在掌握了充分证据证明牟松的行为系故意敲诈后,燕京啤酒公司假意和牟松协商,答应以2.6万元私了此事,同时悄悄报警。后牟松被抓获。

    庭审中,法院出示了国家食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出具的检验报告,证实被告人牟松自制用于敲诈钱财的啤酒瓶,瓶盖不平,有打开过的痕迹,酒液内壁虎形体完整,没有被热碱液和热水浸泡、冲刷的迹象。

 

博主评论:对于该“打工仔”的“遭遇”博主不知道应当说是憎恨还是同情,为了区区的两万元钱竟将自己送进了“班房”,归根结底还是不懂法惹的祸吧。

    其以为以燕京的啤酒有问题,就可以向燕京公司要得一笔钱,却没有想过这个行为已经是犯罪行为了。

   值得一提的是,即便该啤酒中的壁虎是燕京公司处理过程中出现的问题,该“打工仔”的行为依然构成犯罪,因此希望不要再有人因为不懂法而以身试法。

 

敲诈勒索罪:敲诈勒索公私财物,数额较大的,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或者管制;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,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。

  在这里敲诈的行为可以是使被敲诈人害怕的任何行为,即便是以被敲诈人的非法行为威胁,也构成该罪

  最后修改于 2007-04-08 10:34    阅读(?)评论(0)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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